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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
截至7月5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的第三十批8件信访件,已办结4件,阶段性办结0件,未办结4件。其中,责令整改6家,立案处罚0家。根据督察要求,现予以公开。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二批受理编号D3SD6号“枣庄市滕州市荆河街道左岸明郡小区,小区内很多业主破坏小区的公共绿化带建设私有停车位。”的调查核实情况“待中高考结束后,集中力量依法拆除违法占用绿地修建的停车位并恢复公共绿化带。”不满意,投诉人认为:反馈不属实,5月31日之前拆除一点,5月31日至今没有再动工。
6月26日,枣庄市政府组织枣庄市城市管理局、滕州市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左岸名郡小区位于滕州市大同南路与青啤大道交叉口,配备地下与地上车库共计613个,由滕州市翔宇物业服务公司实施物业服务与日常管理。近年来,因小区内私家车辆的数量急剧攀升,停车位不足,部分业主违规破坏绿化带、砍伐树木建设停车位,引发其他业主强烈反对,要求拆除违法建设的停车位,并恢复绿化。5月23日,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向违规业主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违建停车位。
2.5月28日起,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拆除200多平方米的违法停车位,后因中高考期间防止扰民而停止。原拟于6月16日重新启动拆除工作,因部分业主反对而暂停。左岸名郡小区拟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讨论停车位拆除问题。6月26日,现场调查发现,业主大会正在筹备中。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批受理编号D3SD9“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桃园村北侧的土地内存在挖土破坏土地的行为,影响生态平衡。”调查核实情况“与事实不相符,目前该区域已由上桃园村组织部分村民种植,现状得到有效恢复。”不满意,投诉人认为:土地并没有进行恢复,也没有进行种植。
6月26日,枣庄市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市中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调查及调阅影像核实,2024年税郭镇桃园村村委会在充分尊重群众种植意愿的基础上,根据现场地形,通过削高填洼方式对该地块进行了平整处理,土地平整后由村民种植了玉米等农作物。后因天气干旱、地力不足等原因,种植的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2025年未继续种植农作物。
1.督促桃园村村委会组织提升该地块耕种肥力,根据农时于7月底前完成农作物种植。
2.在加强日常巡查基础上,指导督促税郭镇政府认真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各类破坏耕地问题发生。
6月26日,滕州市政府组织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泉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和家园小区由山东腾程城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实施物业服务,物业办公楼位于和家园小区内,办公楼的中央空调外机放置于楼顶,已使用十年以上,陈旧老化,距离居民楼东侧外墙两米左右,存在噪音扰民的问题。
2.6月30日,物业公司聘请专业维修人员现场检查,由于该设备老化、没有维修价值,因此物业公司将该空调外机连接的电缆线全部拆除,停止使用楼顶空调外机。
6月26日,滕州市政府组织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卫生健康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医院实际为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位于滕州市杏坛路181号。该医院在每个护理单元、门诊等不同的功能区设置医疗废物暂存点,医疗废物在医院内多个诊室和治疗等区域暂存符合《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但现场调查发现,个别诊室的医废暂存桶存在密闭不严的情况。对此,该医院于当日已对医疗废物暂存桶进行排查整改。
2.现场调查核实,该医院院内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等管理制度健全,产生的医疗废物每日分两次由专职人员分类收集,按规定转运至医院医废暂存间,进行平台上报。调阅医疗废物转移台账,医废暂存间所有医疗废弃物均在48小时内转交至第三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转运时间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要求该单位严格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枣庄市市中区市立医院、市妇保院、市中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收集不完善,贮存不规范,非法销售至东外环加工作坊。
6月26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及有关镇街政府(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3家医院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规范贮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但现场调查发现,市中区人民医院个别诊室的医疗废物暂存桶存在密闭不严的情况。对此,该医院于当日已对医疗废物暂存桶进行排查整改,并安排专职人员严格落实管理措施。
枣庄市立医院、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区人民医院均委托枣庄市永进医疗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经现场检查、调阅2024年以来枣庄市永进医疗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接收处置台账信息,与上述3家医院医疗废物产生量相匹配,不存在非法销售情况。
2.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组织齐村镇政府、孟庄镇政府、西王庄镇政府、光明路街道办事处对东外环沿线处厂房进行了调查,均未发现医疗废物加工作坊。
市中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及有关镇街政府(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对医疗机构以及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产废和处置单位加强管理,确保医疗废物有效收集、规范贮存、转移处置到位。
6月26日,峄城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 、峨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峨山镇居沃村东北有一座名为平山的页岩山,没有石英石矿。平山北侧山体有2处页岩盗采坑,总面积约10亩、平均深度约5米,盗采时间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区自然资源局已于6月6日将盗采线索移送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案件正在侦办中。
2.平山山顶堆放有约3万吨石英石尾矿混合料,系峨山镇马楼村村民马某于2019年从临沂市兰陵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购买并堆放的,占压地面约10亩,所占地类为建设用地(采矿用地),存在违规占压行为,未发现涉及盗采石英石行为。区自然资源局已于6月9日向马某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对石料进行清运。因该处距离盗采点较近,马某为洗清盗采嫌疑,暂时固定证据,要求待公安机关案件侦破后进行清运。
加强巡查监管,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杜绝私挖盗采和破坏生态问题。
1.配合公安机关对盗采案件进行侦办,组织开展山体修复;案件侦破后,督促马某清运石英石混合料,恢复土地原状。
枣庄市峄城区榴园镇2020年以来每年进行荒山造林,由于封山育林管理不善,羊啃食侧柏幼苗,导致黄山湖、龙泉庄等村庄大量树苗被毁。
6月26日,峄城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榴园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调查,2020年以来,榴园镇先后实施了4次荒山造林,面积共计3700亩。信访件反映的“黄山湖、龙泉庄等村庄”为2023年实施的荒山造林区域,主要栽植苗木为侧柏。2024年11月,区自然资源局联合榴园镇林业站开展巡查过程中,发现养殖户在放牧过程中存在牲畜啃食侧柏幼苗树叶和嫩枝的情况。其中,后黄山湖村黄山南坡被啃食面积约30余亩,龙泉庄村文峰山北坡被啃食面积约40余亩;啃食对苗木的正常生长造成了一定影响,但未造成苗木大范围被毁,树苗仍可以生长,故未开展补种。区自然资源局联合榴园镇政府对造林项目开展了多轮次巡查,通过发放宣传单、入户宣传教育等措施,提高养殖户生态保护意识。
2.经现场调查核实,侧柏植株存活率约90%,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成活率大于85%的标准要求。
1.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村广播喇叭、散发宣传单、走访养殖户等方式,提高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
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横山前村山东刘岭铁矿有限公司以清理尾砂库的名义,长期在横山前村西侧、北侧非法开采山石,破坏生态环境。
6月26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税郭镇政府、孟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刘岭铁矿有限公司位于市中区孟庄镇刘岭村,环保和采矿手续齐全。刘岭铁矿扩大矿区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及选矿工程分别于2005年10月、2006年12月取得了原枣庄市环保局批复,并均于2014年取得了项目验收批复。2019年6月,刘岭铁矿有限公司扩大矿区、外围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选矿厂工程在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完成备案。项目采矿许可证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准,有效期限为2024年5月27日至2034年5月27日。其尾矿库回采产生的尾砂主要用于露天矿采坑回填和井下采空区回填。现场检查时,地下采矿正常生产,尾矿库回采未施工。
2.信访件反映的“横山前村西侧”有1处采坑,面积约80余亩,深度约有40余米,为2008年之前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刘岭铁矿有限公司开采铁矿形成的历史遗留采坑,目前在刘岭铁矿采矿权范围内,属合法开采区,未发现非法开采山石及破坏生态环境情况。
3.信访件反映的“横山前村北侧”点位为刘岭铁矿尾矿库闭库施工项目,2020年6月经省应急管理厅批复,计划于2025年底完成回采闭库。2020年6月,施工方在回采、开设进出道路、清理路基障碍时,对山体的青石和页岩进行了剥离,被区自然资源局认定为非法开采。2021年12月,区自然资源局已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
4.经调阅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以来检查记录,该公司尾矿库回采作业流程、作业标准均遵循尾砂回采安全设施设计要求,未发现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
5.为避免对山体造成新的破坏,该企业已于6月13日对崩塌隐患区域(尾矿库的南部和东南部分)使用隔离带进行隔离,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施工设备进入。6月26日现场调查发现,隔离设备、安全警示标志完好。
督促企业加强该尾矿库回采期间的日常安全管理与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切实维护尾矿库回采作业安全有序开展。
注:问题类型包括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涉及邻避效应问题、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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